本會下列會員
(一)私立英代外語文理短期補習班(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6號7樓)
(二)私立英代語文短期補習班(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41號5至6樓)
(三)私立英代語文短期補習班中壢分班(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88號9樓)
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13日桃教終字第1120004775號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教社字第11201008331號專函通知,已無法正常營運提供授課服務,故自112年1月13日起本會將依據章程及辦事細則第16條規範啟動履約保障,提供該班仍在有效期限內之學員六個月課程之等值服務。
如需終止分期付款或退費事宜,請洽當地消保官協助處理。公告附件可自行下載作為主管機關認定補習班以無法正常提供服務證明。
說明: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七條
-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 前項修業期間逾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者,應分為二期;逾一年者,應分為三期,每期不得逾六個月。
- 補習班招生、收費及課程,應依前項各期分別為之,並將相關資料留班備查。